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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743件

发布时间:2024-10-19 05:08:38来源:
  湖北探索生态环境替代修复新模式,建设“武汉江夏灵山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”“武汉长江·青山湿地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”等全省首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,为生态修复提供多元场景,以认购碳中和林、修复湿地沟渠等形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。此外,还开展“认购碳汇”“以役代偿”等生态环境替代修复的尝试,丰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方式。

  湖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分布于武汉、襄阳、宜昌、荆州。该省推进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建设,十堰、黄石、荆门、恩施等已组建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。

 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,湖北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。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春表示,实施差异化管控,为发展“明底线”“划边框”,是一个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的源头和基础。

  据悉,该省目前已初步建立全域覆盖、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。在统一坐标、位置准确、边界清晰,覆盖水、大气、土壤、生态、资源、岸线的数据化底图上,将全省划定为优先保护、重点管控、一般管控三类单元,构建形成“省—市—单元”三个层级和四个维度的准入清单,对每一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。

  在此基础上,湖北省于2021年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化平台,2024年开发上线手机APP,支撑政策落地、环境准入、园区管理、执法监管的数智化应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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